标准名称: | 外语地名汉字译写导则 阿拉伯语 |
英文名称: | Transformation guidelines of geographical names from foreign languages into Chinese—Arabic |
中标分类: | 综合 >> 经济、文化 >> 图书馆、档案、文献与情报工作 |
ICS分类: | 综合、术语学、标准化、文献 >> 词汇 >>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与管理、行政、运输 (词汇) |
替代情况: | 替代GB/T 17693.6-1999 |
发布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发布日期: | 1999-03-04 |
实施日期: | 2009-04-01 |
首发日期: | 1999-03-04 |
作废日期: | |
主管部门: | 民政部 |
提出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
归口单位: | 全国地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起草单位: | 民政部地名研究所等 |
起草人: | 商伟凡、邢维琳、钟琳娜、庞森权、钟军、胡洋、刘静、田硕 |
出版社: | 中国标准出版社 |
出版日期: | 2009-04-01 |
页数: | 32页 |
计划单号: | 20065656-T-314 |
本部分是GB/T 17693的第6部分。
GB/T 17693的本部分代替原GB/T 17693.6-1999《外语地名汉字译写导则 阿拉伯语》。
GB/T 17693的本部分规定了阿拉伯语地名汉字译写的规则。
本部分适用于以汉字译写阿拉伯语地名。
本部分与原GB/T 17693.6-1999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增加第2章规范性引用文件,原第2章及以下章节序号顺延;
———原第3章总则“3.1 地名专名一般音译;地名通名一般意译”更改为“4.1 地名专名音译”和“4.2 地名通名意译”;
———原第3章总则“地名译写使用的汉字以表1阿(拉伯)汉音译表选用的汉字为准”更改为“译写
阿拉伯语地名使用的汉字,见表1《阿拉伯语汉语音译表》”;
———原第4章细则部分所有示例以表格形式出现;
———取消原第5章,将其内容并入表1中;
———附录A、附录B在原以罗马字母排序的基础分别增加以阿拉伯语排序部分。
没有内容
前言Ⅲ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总则1 5 细则3 附录A(规范性附录) 阿拉伯语地名常用通名和常用词汇译写表6 附录B(规范性附录) 阿拉伯语地名中常用人名译写表20 附录C(资料性附录) 阿拉伯语字母与罗马字母转写对照表24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B/T17693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T17693.1 外语地名译写导则 英语